详细内容
一、接受货主询价
(1) 海运询价:① 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,各大航线常用的,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,价格; ② 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; ③ 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,如货名,危险级别等。(水路危规)
(2) 陆运询价:(人民币费用)① 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; ② 各港区装箱价格; ③ 报关费、商检、动植检收费标准。
(3) 不能及时提供的,需请顾客留下电话、姓氏等联系要素,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。
二、接单(接受货主委托)
接受货主委托后(一般为传真件)需明确的重点信息:
船期、件数
箱型、箱量
毛重
体积 各项型体积为:( 长×宽×高 ) 可装体积,可装重量 1×20’GP=31CBM 62.382.38 25 17MT 1×40’GP=67CBM 122.382.38 55 25MT 1×40’HC=76CBM 122.72.38 1×45’GP=86CBM (注:GP general purpose 普通箱;CBM cubic metre 立方米;MT metric ton 公吨 ;HC high cubic 高箱 )
付费条款、货主联系方法
做箱情况,门到门还是内装
三、订舱
缮制委托书(十联单); 制单时应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、相符性,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。
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: 需提供订舱附件的(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),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。
取得配舱回单,摘取船名、航次、提单号信息。
四、做箱
门到门: 填妥装箱计划中:做箱时间、船名、航次、关单号、中转港、目的港、毛重、件数、体积、门点、联系人、电话等要因,先于截关日(船期前两天)1~2天排好车班。
内装: 填妥装箱计划中:船期船名航次、关单号、中转港、目的港、毛重、件数、体积、进舱编号等要因,先于截关日(船期前两天)1~2天排好车班。
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(CLP)
五、报关(有时同时、有时先于做箱)
1、 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。 ① 需商检 ② 需配额 ③ 需许可证 ④ 需产地证 ⑤ 需提供商标授权、商标品名 ⑥ 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$10万,其他地区超过$50万,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(复印件) ⑦ 需提供商会核价章
2、 填妥船名航次,提单号,对应装箱单(packing list),,所显示的毛重净重,件数,包装种类,金额,体积,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(单证一致)。
3、 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 “中文品名”,对照海关编码大全,查阅商品编码,审核两者是否相符,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,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。
4、 备妥报关委托书,报关单,手册,,装箱单,核销单,配舱回单(十联单第五联以后),更改单(需要的话)和其他所需资料,于截关前一天通关。
5、 场站收据,确保配载上船。
6、凡是退关改配的,若其中有下个航次,出运仍然需要,诸如许可证,配额,商检,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,退关、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,以便(报运部)顺利抽回资料,重新利用。否则只会顺延船期,造成麻烦。